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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4-04-01

来源:肇源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彦波

编辑:郭本清

录入:郭本清

审核: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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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一季度

执行“三个规定”等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2024年 ,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作为防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重要抓手,精准规范落实各项制度要求,有力促进检察办案公正廉洁。现将第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个规定”填报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共填报“三个规定”55件,其中院领导填报8件。2024年1月份共填报14件;2024年2月份共填报16件;2024年3月份共填报25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增强“三个规定”执行刚性,落实落细落靠“三个规定”填报,做到“逢问必录”、应报尽报,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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