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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检察长:我们在行动

时间:2021-07-28

来源:肇源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周春峰

录入:周春峰

审核:闫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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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市委书记李世峰在全市总河湖长会议上提出“河湖长+检察长”的工作要求,充分履行主责主业,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提升法治促进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擦亮大庆“百湖之城”的金字招牌,维护肇源河湖治理成果,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对松花江流域肇源段进行了为期4天的全面巡查。

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分别沿古恰闸门至三站镇泄洪闸方向、古恰闸门至古龙镇老龙口开展巡查工作。巡查过程中,该部门与本院技术部门配合,启用无人机重点查看河道面貌、河道治理等情况,对防汛重点地段,特别对坝内是否有影响行洪安全隐患进行了巡查,与乡镇巡防堤人员进行深入交谈,了解防汛工作具体情况与水位情况。

 

下一步肇源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加强与河湖长制办公室的联动,深入推进落实“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持续开展定期巡河活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作用,与公安机关、水务机关加强协作,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打好松花江肇源段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肇源县松花江流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县域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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