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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为民篇】肇源县人民检察院

办理全市首起公路限载标志类新领域案件

时间:2021-04-02

来源:肇源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周春峰

录入:周春峰

审核:闫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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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肇源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积极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线索排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肇源县内G203国道临江一号桥、临江二号桥、S502省道新站铁路桥、S104省道古恰镇泄洪闸桥四处枢纽桥梁均无限载标志,存在超载车辆因无法确定车辆是否超过桥梁承载限度而盲目通过并压毁桥梁的风险,危害公共安全。

 
 

针对这一情况,第三检察部迅速组织干警进行现场勘查,在院技术部门的支持下,此次勘查中使用了无人机进行取证,充分发挥了无人机航拍取证全方位、高精度、多角度、效率高的技术优势,收集了大量详实的视频图像资料和地理坐标信息,为下步案件办理及推进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撑。

 
 

3月29日,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向怠于履行对辖区内公路桥梁无限载标志牌监督管理职责的肇源县交通运输局下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肇源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及维护职责,对以上四座桥梁配备完善限载标志牌,保证公共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肇源县交通运输局收到我院检察建议后回复我院:对我院的诉前检察建议全部采纳,并表示由于以上四处桥梁限载标识目前不具备施工安装条件,待土壤解冻后约4月中旬对上述桥梁限载标志安装整改完毕,届时会对整改情况另行反馈,并会同我院到现场验收整改效果。

 
 

    该案件为我市首起公路限载标志类的新领域案件。一方面填补了我市公益诉讼案件在公路交通领域的空白,为今后此类案件的办理、勘查取证、法律适用、说理论证等方面作了有益探索;另一方面切实督促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了公益诉讼案件双赢多赢共赢的最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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