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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

时间:2021-09-01

来源:肇源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赵岩、苗宏鹏

编辑:周春峰

录入:周春峰

审核:闫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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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提升药品经营单位规范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肇源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该院第三检察部联合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两天时间,深入多家药品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药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检查活动。

 


 

联合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对20多家大药房及连锁药店开展地毯式排查,督查了药品经营门店有无售出过期、假冒伪劣产品,同时,对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药师是否具有从业资格、是否超出营业范围、在疫情防控特殊情况下,是否具有测温设备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营业执照未在显著位置张挂、营业员未佩戴工作牌、外用药与其他药品混放”等问题采取现场监督的方式予以提醒、要求改正;对“个别药店存在中药饮片未标明产地、营业员无健康证或者健康证过期、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没有明显的标识”等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安全隐患的问题,会同县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监督意见。

 


 

“今后,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持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检查活动”肇源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涛说,“对在专项检查工作中排查出的问题,以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推动药品经营单位整改落实,规范经营者责任意识,联手织密群众药品安全保护网,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落到实处,为全县人民群众药品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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