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人民检察院“三步走”凝聚党风廉政建设之力
时间:2023-03-23
来源:肇源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彦波
编辑: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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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闫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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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 ★
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检察院作为国家监督机关,更要严守底线,不越红线。肇源县人民检察院以“清”“慎”“勤”为主基调,实施“三步走”,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加坚强有力,营造肇源检察院清明澄澈的政治生态环境。筑牢清廉“本色”
不要人夸颜色好,要留清气满乾坤。肇源县人民检察院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新建立和修订完善各项相关制度,进一步压实办案责任、规范司法行为。2022年该院坚持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教育,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组织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4场;开展检察长进党校、上党课;进行红色经典诗歌诵读、走访慰问老党员等主题党日活动10余次;推出“步步生廉”“争当廉内助”等系列活动;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记录报告“三个规定”重大事项237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不为昭昭信节,不为冥冥堕行。该院要求全院干警严格遵守检察人员纪律和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十个严禁”,印制提示卡和桌牌,时时提醒警示;纪律作风建设注重经常抓,抓平常,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通过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八小时外”自我约束承诺书、致家属一封信等形式,持续增强慎独自制力,筑牢肇源检察司法廉洁“防火墙”。

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融入检察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将党建与案件办理相融合,形成党建业务融合的典型案例3篇;创新构建“督导+督察+督办”内部监督体系;对案件开展常态化监督,案件管理中心干警每月开展常规案件评查,不定期开展案件质量抽查;检务督察发挥“嵌入式”效能,与案管中心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2022年共计开展各类督查检查20余次。

心至廉,路致远。新的“时代之问”面前,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在党风廉政建设的赶考路上,将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强化担当作为、强化正风肃纪、强化标本兼治、强化队伍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