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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五地检察携手 共护松嫩两江生态

时间:2023-06-12

来源:肇源人民检察院

作者:赵岩

编辑:许丽

录入:许丽

审核: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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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9日,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检察院与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检察院、镇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签署《关于嫩江流域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意见》,与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检察院、扶余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签署《关于松花江流域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意见》,成功搭建“两岸五地护两江”机制平台,携手守护松嫩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肇源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是黑龙江南下入关的重要门户,松花江、嫩江、第二松花江在这里神奇交汇,113公里的嫩江水、124公里的松花江在肇源县境内绵延奔淌,滋养着北纬45度、世界知名的黄金黑土带。
 
        近年来,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强化能动履职,全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开展河湖“清四乱”等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盗采泥炭土等刑事犯罪,以诉前检察建议方式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拆除沿江违规建筑等,全面维护松嫩两江生态环境。
 
       为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保护“两江”流域生态的职能作用,该院不“偏安于一隅”,积极与嫩江对岸的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检察院、镇赉县人民检察院以及松花江对岸的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检察院、扶余市人民检察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聚焦打击破坏资源类刑事犯罪和“两江”流域生态保护,就打击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盗采泥炭土等刑事犯罪以及河道污染防治、珍稀鸟类保护等生态环境问题,落实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信息共享、业务交流等机制,全面夯实“两江”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基础。
       协作工作开展以来,“两江”五地检察机关共同开展江面巡查2次、开展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业务交流6次、互移线索7条、协作办案3件,实现共享共治、共融共赢。
       “两岸五地护两江”机制平台的建成,标志着两省五地检察机关共同维护松嫩两江流域生态安全新格局的形成。下一步,五地检察机关将协同发力,在资源保护领域深化合作,加强对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刑事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做好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方面工作;在生态保护领域深化合作,在污水排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协同发力,推进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共同在全面推动松嫩两江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方面提供检察智慧和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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