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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信访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2-03-26

来源:肇源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彦华

录入:王彦华

审核:李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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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从2022年3月28日起,肇源县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采取接受来信、网络和电话的方式接待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本院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 
1、邮寄方式。请将申诉书或控告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肇源镇松花江大街433号,邮政编码:166500。
2、网络方式。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3、电话方式。3月28日起可拨打肇源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0459-8222000反映和咨询相关问题。
   疫情防控期间,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本院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认真办理和及时回复群众诉求,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肇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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