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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检律协作,共促司法公正——肇源检察院邀请律师多方式参与+互动

时间:2023-10-25

来源:肇源人民检察院

作者:胡春鹤

编辑:许丽

录入: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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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律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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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深化检律协作 促进良性互动”会商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检律协作,深化律师代理首次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社区矫正监督、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全方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10月19日下午,肇源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律师代表联合召开专题会商座谈会,同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会。
 
1
深化检律协作,共促司法公正
 
 
会上传达和学习《“深化检律协作 促进良性互动”检律会商会座谈会会议纪要》《关于在全省开展律师代理首次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的工作实施意见》。
 
该院与县司法局、律师代表围绕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充分听取律师意见,规范律师代理首次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工作,鼓励引导律师广泛参与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认罪认罚等工作,完善律师参与涉法涉诉矛盾化解、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工作展开深入交流,就听取律师意见以及律师参与听证和同堂培训、案件质量评查、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充分交换意见。
 
2
强化涉民企社区矫正监督
——社矫对象走得出去
       民营经济发展起来
 
 
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认真履行社区矫正监督职责,持续优化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保障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与司法局联合签署《肇源县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该规定旨在针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规定影响企业经营需求的现实“症结”,建立长期跨省市经营性外出管理机制,对适用人员、准假原则、提供依据等进行了规定,尽可能保障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确因企业经营需要而外出的需求。
 
会上,广泛听取了律师代表、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的意见。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肇源检察院近年来在保障民营企业方面做出的工作,对建立的工作机制充分认可。
 
3
律师+人民监督员”模式
提升案件质量
 
 
案件质量评查的目的是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座谈会结束后,邀请了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随机抽取20件案件卷宗材料进行案件质量评查,旨在引入外部监督力量,保障评查工作高质、高效。
 
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证据采信、释法说理、法律文书的使用和制作及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等方面进行评查,形成了案件质量评查表。
 
下一步该院将对评查结果形成评查报告,同时督促案件承办人予以整改。
 
 
县司法局领导对肇源检察院高度重视多方式检律良性协作互动、为律师提供良好的法律执业环境给予肯定,并就如何进一步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认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强化检律深度交流合作等提出了建议。
 
 
律师代表表示:通过此次座谈会,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律师精通法律业务、处于第三方位置等优势,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充分发挥律师职业特性,共同发挥化解矛盾纠纷作用。
 
 
韩文朝副检察长对司法局、律师对检察工作的长期支持表示感谢,强调积极推进律师代理首次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是检律双方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联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模式,是检察机关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和律师实现社会价值的重要途径,是密切检群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务实举措。
 
检察机关将持续多方式检律协作良性互动,完善律师执业措施、优化律师服务环境,与律师开展平等有效的沟通交流,充分尊重并吸收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实现律师全程实质性参与。
 
 
肇源检察院将以此次座谈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构建多方式检律良性互动的履职监督关系,不断细化工作举措,共同推进检律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县贡献检察力量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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