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控告申诉检察 首页/ 检察业务/ 控告申诉检察/

检察+妇联,共同为困难妇女解烦忧

时间:2023-02-20

来源:肇源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海峰

编辑:许丽

录入:许丽

审核:闫会文

【字体:  

 

“我儿子被打成重伤,打人者又没赔偿,家里的顶梁柱塌了。要不是检察官主动联系我,我真不知道还有司法救助这回事儿,感谢检察官帮我申请司法救助,解决了我们家的燃眉之急。”年逾七旬的受害者母亲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近日,该院与县妇联联合摸排域内困难妇女情况时,发现滕某某之子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其本人为残疾人。检察官迅速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到被害人居住地实地走访,向镇政府、村委会了解到其子遭受刑事犯罪侵害丧失劳动能力,未获得赔偿,滕某某为儿子治病将房子变卖,家庭生活陷入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经与县妇联分析研判,决定进行精准帮扶、多元救助。一是启动困难妇女司法救助“绿色通道”, 指导其完善救助申请材料,指定专人优先办理,快速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用于日常生活开支生活;二是该院与县妇联将其纳入重点帮扶对象,进行定期回访,长期跟踪帮扶;三是该院指派检察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尝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

 

据了解,自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以来,该院共救助困难妇女10人,发放救助金9万元。该院将持续深化联合救助、多元帮扶机制作用,有效帮助困难妇女家庭解决面临的现实困难,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实现“弱有所扶”贡献检察力量。

 


版权所有:肇源县人民检察院 黑ICP备05000574号-1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人民检察院 邮编:16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