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院全面依法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时间:2021-08-31
来源:肇源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周春峰
录入:周春峰
审核:闫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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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发挥法律监督,为换届选举提供法律保障,落实肇源县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通过的《肇源县剥夺政治权利执行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8月24日至8月26日肇源县院第四检察部干警走访肇源县各城镇社区警务中队、乡镇中心派出所,对辖区32名在册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对象档案进行全面检查。
通过此次走访,肇源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发现的问题对肇源县公安局提出书面建议:
一是要求肇源县公安局要严格按照《执行规定》的要求,加强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管理业务的培训、督查和考核力度,组织民警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确保法律的准确适用;建立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管业务的培训、督查和考核机制,确保剥夺政治权利执行依法、规范、有序运行;
二是要求相关城镇社区警务中队、乡镇中心派出所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建立完善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档案,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三是要求肇源县公安局定期向检察机关通报剥夺政治权利罪犯信息;
四是建议肇源县公安局加强与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的沟通联系,强化各职能部门与执检的协作。尤其是在选举前及时函告本辖区内剥夺政治权利情况,防止出现被剥夺政治权利对象行使政治权利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