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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微课堂】认罪认罚制度,体现司法温度

时间:2021-12-30

来源:肇源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彦华

录入:王彦华

审核:李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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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肇源县人民检察院打造“检察微课堂”,干警作为“特邀讲师”,分享“微知识点”,聚微光为大视野,让“小课堂”传递正能量,让“微光”点亮“赶考路”。

  “相信每一个法律人都曾思考过这样一个问题,法律到底有没有情?有人说法律无情,也有人说法不外乎人情。”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马丽以这样一句话开始她关于认罪认罚制度的微课堂培训。此次培训本着务实、力求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全员参加。马丽以“认罪认罚制度,体现司法温度”为题,围绕她所办的一起故意杀人罪案例,从认罪认罚制度体现司法宽容和人文关怀 、认罪认罚制度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阐释认罪认罚制度的重要意义,并且授课过程中马丽与多名员额检察官交流讨论了认罪认罚制度的心得。详实、鲜活的案例,使全院干警认识到了认罪认罚制度的深刻意义。“学员们”表示,此次培训收货良多,十分“过瘾”,要在本次培训的基础上,深刻把握认罪认罚制度的内涵,在检察工作中推动全院认罪认罚制度全面、规范、高效适用。

 

   小纸条: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这一重要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诉讼制度,他的重大意义就是要化解社会矛盾、消弭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是国家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对因民间矛盾引发的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过并取得谅解、达成和解、尚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要积极适用认罪认罚制度。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同时,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体现司法宽容和人文关怀,最大限度鼓励犯罪嫌疑人与司法机关合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准确及时惩治犯罪的同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司法的期盼,通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实体上从宽的处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真诚认罪悔罪;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有助于更好发挥刑罚的教育警示作用,促使更多的犯罪人员认罪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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